上银医疗健康混合A,上银医疗健康混合C: 关于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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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医疗健康混合A,上银医疗健康混合C: 关于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4 14:44    点击次数:111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间为准),审议《关于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并修改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 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公证。    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注:权益登 记日与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保持一致),本基金总份额为 369,761,817.98 份。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54,608,944.12 份,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基金 总份额的 41.81%,达到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 案进行了表决。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54,608,944.12 份,占参加会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为 0.00 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 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费用为律师费 1 万元,公证费 1 万元,共计 2 万元。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10 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    三、本次大会决议相关基金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并修改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有关事项的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据此 更新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后的文件自 2024 年 10 月 12 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书》